非法出租房屋的情况似乎很普遍,而且被发现后都是超租得令人惊叹,一个小房间可租出七八个床位,有如当年的“猪仔馆”,堪称奇观,因为我国享誉国际的是居者有其屋,公共住屋举世闻名,不少国家领导人都会参观我们的政府组屋。然而如今无论是政府组屋或私人房屋都已给非法出租,弄得不忍卒睹。
有关部门应该以更严厉手段来处理这些问题。
笔者认为在惩罚方面已经不能太宽容了。因为出租房屋的获利已经太有诱惑力。再用警告劝阻已经没有实际效用,唯一的方法只有让犯者得不偿失,这样有心犯法者自然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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