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主津贴车主”之说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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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以书面答复议员的询问解释政府调高组屋停车场停车费背后的考量提到:“组屋区停车费得足以应付居民停车场的建造、运营和维修开销。政府津贴停车费的做法不公平,因为这意味着非车主得津贴车主。目前每10户组屋居民中,约有三户拥车,换言之,多数居民并不是车主。”


笔者认为“非车主津贴车主”的说法值得商榷。首先,停车场是公共设施,也是居民生活区的一种配套。提供良好的公共设施让人民使用是政府责无旁贷的。换句话说,停车场如同公路、铁路设施,国人有自我选择使用与否的权利。


其次,居民拥车是通过公开投标高额的拥车证、每年缴交路税、以及缴付电子公路收费(ERP)才可使用。政府并没有在居民拥车的政策上给予车主任何的优惠,也没有给予国人停车场收费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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