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让夜市走入历史吧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夜市就是在接近傍晚时分才开始摆摊做小买卖的一门行业,在上世纪60到70年代,在本地很流行。那时,我国还是第三世界国家,人民生活还介于贫困和小康阶段,要求不高,百货公司不多,超级市场都没有,除了湿巴刹,就是些邻里杂货店。


在那个年代,由于购物不便,促成夜市行业的兴起,夜市售卖的东西,价廉物美。三件男人衬衫只卖10元,一个刷牙盛水杯才卖一两角钱,其他很多东西都很便宜,很受居民的喜欢。夜市也给许多乡村的居民多一个好去处,村民吃了晚餐之后,相邀一起逛夜市,体验一下夜生活,觉得很棒,也是一种娱乐。


不过,那个时候的夜市多是流动性的,不是永远在固定的地点摆卖。夜市撤走了,村民们都很期待,夜市摊贩再回来摆摊,让他们可以买到所需要的东西。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