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3月16日报道了一则让我大吃一惊的消息,作为一所为国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公共医院,樟宜综合医院居然雇用收债公司向病人索讨区区37元的剩余医药费,而且还是医院内部“沟通疏漏”所造成的。换句话说,它并不是有关病人有意拖欠的结果。
这则消息让我联想到大耳窿者雇用跑腿到欠债者居所,用各种非法手段讨债的事情。
医院毕竟不是借贷机构,向病人索讨应收未收的款项,理应有合理的管道。院方要收回欠款,也应让病人有尊严地、心干情愿地偿还欠款。医院为何要像雇用“打手”般地派收债公司向病人讨债?这只会让病人感到惶恐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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