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陈启良3月8日在《联合早报·交流站》发表的“私宅为何没有水电费及杂费津贴”一文说,私人住宅居民得不到政府多次为组屋居民提供水电费及杂费津贴,或许是因政府认为私宅居民非富则贵,不需援助。
其实除了水电费及杂费津贴,大多数住在私宅的国民都沒有获得政府在过去几年发放的多重补助金,例如在2012年派发的永久性消费税补助券和2013年的一次性消费税补助券。
其他的补助如乐龄花红、乐龄花红消费税补助券、乐龄补贴计划、特別现金补助等,则须取决于年龄、收入和住屋年值,凡所住私宅年值超过2万1000元,就得不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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