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伟斌
我们在2007年举家从中国移民来新加坡。2011年,新加坡移民政策调整,让我们因小女儿得不到永久居留权而面对种种麻烦。
我妻子、儿子和我在2007年通过落地移民计划(Landed-PR scheme)获得永久居民身份。这个计划不需要当事人在新加坡工作两年才能提出申请,移民与关卡局根据我们提交的职业、学历和任职薪酬,就给了我们永久居留权预批准信,我们只须举家搬来新加坡,就可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我们在大巴窑购买了组屋,儿子在大智小学和公教中学念书。2009年10月2日,大女儿在新加坡出生,我们在2010年6月2日为她申请到永久居留权。2016年,大女儿进入玛丽蒙女校。
2011年8月28日,小女儿在新加坡出生。我们希望她能像哥哥姐姐那样,成为永久居民,上相同的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
然而,小女儿至今申请不到永久居留权,可能连小一入学的名额也得不到,或者进不了她姐姐念过的玛丽蒙女校,或者分配到离家很远的学校。我们要分头接送两个女儿上学放学,这真的是恶梦。
虽然这是我们家的艰辛遭遇,但相信在新移民当中普遍具有代表性。
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出生的孩子,要申请永久居留权,当局根据一定的标准如父母薪金、纳税、居住时间等甄别。甄别过程不是很透明,且冗长繁琐,一旦申请被拒,我们甚至不知道该如何提升自己的标准。我们曾以为被拒的原因是我们没有申请公民,后来我们申请公民权,但被拒于门外。
当局对永久居民更新再入境准证(re-entry permit)的要求也是含糊和僵化的。我记得2007年当局给我的更新再入境准证要求是,“你可能须提供证据,证明你过去三年在新加坡受雇受薪,或你的家人过去三年住在新加坡”。我据此一直以为只要把家人安置在新加坡,买房居住,孩子上学,我们就可以更新再入境准证,所以我自己在中国继续我原来的事业。2011年小女儿的永久居留权申请被拒,我向移民与关卡局询问,才知道我作为主申请人,必须在新加坡工作居住,其他家庭成员即使在新加坡居住工作学习不算数。
当局对永久居留权的申请要求也有些僵化,例如仅根据学历、酬薪、纳税和居住时间衡量,房产、存款、国外收入等一概不列入考虑范围。新加坡政府鼓励生育,我们移民来新加坡后在这里生下两个孩子,也算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妻子这些年停止工作,全心抚养孩子,以致我们现在的家庭收入难以达到为孩子申请永久居留权的高门槛。
教育部对永久居民子女的小一入学政策也有些含糊不清。例如英文版的申请入学表格是“For children who are Singapore Citizens or Singapore Permanent Residents can apply phase 1”,中文版本则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孩子能申请第一阶段的学校”。按中文版本,我们父母是永久居民的话,即使孩子不是,他们还是可以在第一阶段申请;按英文版本,我们的孩子只能以外国人身份在第三阶段提出申请。教育部没有父母是永久居民子女却不是的入学指引,这对我们极不公平;教育部对我们的询问也没有给予清晰的答复。
我们举家移民来新加坡,是一条只有前进没有后退的路。希望政府能体谅新移民的不容易,检讨移民政策一些明显不合理之处,审视移民政策和小一入学不匹配的地方,让我们的子女有一个正常上学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