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兄妹为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故居的去留问题发生纠纷,是一件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但不仅发生了,还不断发酵,从家庭层面上升到国家层面。国会对此进行辩论,能否化解纷浄,还有待观察。
政府对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的决策程序是什么?国家发展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黄循财在国会的发言,淸楚指出政府对有保存或保留价值的建筑的四个决策程序。立遗嘱人及其后人从来就不是其决策程序的一部分。欧思礼路38号已是个例外。新加坡政府必须根据李光耀的遗愿做决策吗?李家子女能独立于政府依法决策之外吗?
笔者建议政府立即根据法律及相关程序,对欧思礼路38号做出保存、保留或强制征用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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