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捷运一名巴士车长在去年6月29日一边驾巴士,一边喝伏特加,以致连连闯红灯,几次差点发生意外。车长事后被捕和控上法庭。法庭日前判处他入狱15个月、吊销各级驾照10年和罚款1000元。这是对酒后驾车发出的强烈警告。
酒后驾驶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可能会对车长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严重的伤害,尤其是公共巴士车长,巴士上乘客的性命可说是交付在他手里。
让我感到困惑的是,为何值勤主管在车长报到开车时,没有觉察到他行为举止不妥?巴士公司的现行政策,是否要求车长对主管坦承他们当天的身体和精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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