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国豪:应加强个人资料保护公众教育

(档案照)
(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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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最近到几家美容、护发及养身店消费,发现不少业者仍然规定消费者必须透露所有个人资料,包括英文全名、身份证号码、住家地址、联络号码等。

有些美容业者打着“免费使用”的口号,但规定消费者必须出示身份证,必须让他们把所有个人资料登记到他们的电脑系统,才可享有优惠。

笔者近期光顾一家植发诊所,销售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然后将笔者带到一个小房间,强硬推销他们的服务;之前到过的一些美肤中心,更是将身份证扣住不放。他们咄咄逼人和扣押身份证的行销方式,有的甚至复印消费者的身份证或护照,让人觉得不舒服,也似乎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一些业者还要求消费者必须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收入、住房类型等。这些资料若处理不当,可能落入不法之徒手中。

《个人资料保护法》究竟保护些什么,国人在这方面的知识仍然相当匮乏,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只知道业者不能随意收取资料。

当局或可举办讲座,或通过网络视频、电视宣传片进行公众教育,让《个人资料保护法》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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