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2月6日《联合早报·交流站》林潮发读者的文章《Grab司机罔顾乘客安全》,我当过私召车司机,现在也搭私召车,有必要发表一些意见。不论是私召车司机、德士司机或私家车司机,确保乘客安全抵达目的地和安全下车,都是他们应尽的责任。
我赞同有关方面应改变柔性监管的政策,但我们也应该关注私召车司机和德士司机面对的压力和困难。德士司机现在可以和私召车司机抢单,所以他们也会面对和私召车司机一样的压力和困难。
有关方面确实应该关注和加大对私召车公司的管理。开过私召车的人都知道,在车内乘客到达目的地前10分钟,召车平台的铃声就响个不停,要司机接下一个单子。如果不接,就无法达到90%的接单率(Acceptance Rate);达不到90%的接单率(也就是说,10个单子只要不接两个就无法达标),司机就要付更高的车租,也不能享受私召车公司给予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