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坪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2月13日公布拟议中的“保护电子付款用户指导原则”细节,这一措施有助于新加坡实现智慧国的愿景。
我国的金融业发达,银行体系健全,电信科技也走在前头。因此,各大银行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推行无现金交易,如NETS转账、财路付款(GIRO)、信用卡等。
科技日新月异,智能手机不但改变人们的生活,也改变了整个世界的联系方式,加上“互联网+”的应用,日常生活出现了很大的变化。
相比于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转账,我们使用经年的无现金交易相对落后。当中国路边小摊贩也采用智能手机二维码收付款时,我们才惊觉,原来我们的无现金交易须加速迎头赶上。
但是,新电子付款方式存在系统安全性不确定的问题,毕竟原有的无现金交易方式非常安全可靠。在智能手机上作电子转账,人们担心一不留神,交易出错或户头被盗用,损失非同小可。
金融管理局制订“保护电子付款用户指导原则”,让消费者与商家在一定程度上免却后顾之忧,对推动新一代无现金交易起着事半功倍的效用。只要不是自身的严重失误,消费者的户头若被盗用,银行须负起责任。这对消费者来说,使用智能手机付款可免去一层阴影。
还有,对在交易时,若发现转错户头,银行一旦接到通报,也有义务为消费者取回款项,这让消费者多了一层“保护网”。在这之前,消费者须自行承担损失。
在推行无现金交易或智能手机付款时,银行的支付系统若能在消费者转账时,发出一次性密码(one time password)到所登记的手机上,让消费者确认身份才完成交易,也有助于加强在智能手机上转账的信心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