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消毒储水槽后剩余水不适合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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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局规定建筑物业主、管理公司和市镇理事会,都必须聘用领有执照的水喉匠,每年检查设有储水槽的高楼建筑至少一次,以及在必要时清洗和为储水槽消毒,并确保水可安全饮用。《公用事业(水供)法令》和新加坡标准SS CP48——水务服务准则(Code of Practice for Water Services)也规定了储水槽的保养和安全要求。这是公用事业局保护人民水供的水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为了减少浪费水,公用事业局规定业主只有在用掉大部分的水后,才能开始清理储水槽。在清洗时,无可避免地会用上一些水。在消毒之前,储水槽会先被洗刷或用高压水枪冲洗,以去除沉淀物。储水槽经消毒后所剩下的水看似干净,却不适合饮用,因此必须排掉。不过,我们鼓励建筑物业主尽可能地利用这些废水作非饮用用途。


公用事业局定期发出通告给建筑物业主,提醒他们关于保养储水槽的要求,以及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再次使用清洗后的废水作为非饮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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