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本地闹得沸沸扬扬的“宝马车主拒付油钱”事件,引起大家热烈议论。就此事孰是孰非,各有说法,笔者不加议论。
有一个曾当过打油工人的朋友告诉我,有车主打了油,趁打油工人不注意,开车绝尘而去。遇到这类打“霸王油”的事情,打油工人只能自叹倒霉,得自掏腰包赔钱。打油工人薪水微薄,往往得白做几天才够赔。友人就是不堪这种赔本工作,做了三个月就辞工不干。
其实,汽油公司是否可采用先付钱,然后凭收据打油的作业程序?像春节到超市购买年柑也是采用这钟方式。这一来就可避免打“霸王油”及“拒付油钱”事件的发生,对打油工人来说,也可减去他们的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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