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2曰,《联合早报·交流站》刊登了我的投函《后港中路邻里需有盖走道》。隔天的23日,后港区国会议员方荣发回函《后港中路邻里将建有盖走道》说,“市镇会也已经于2017年2月通知陆交局,市镇会在原则上批准有盖走道的建筑,也承诺在有盖走道建成后负责有关的维修工作”。
读了这回函后,我再次想投函《交流站》,询问方议员和陆路交通管理局,这有盖走道什么时候可以动工?
人民行动党的后港基层组织顾问李宏壮后来拜访居民时,我向他反映情况,他说他读了我的投函,并会向陆交局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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