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离是许多国家的立国原则,但也有不少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政教必须分离,而且允许不同宗教派系组成政党,或者其实代表一个宗教的立场和利益,以政党的名义参与国家管理活动。
政教分离成为现代政治学的一项原则,起源于欧洲国家欲摆脱天主教会的控制,推动科学革命、启蒙运动、文艺复兴到宗教改革,并成为欧美政治学说的主流观点。欧洲国家从政教合一到政教分离,经历了一段路程,自此,基本的观念是,政府是直接负责管治社会的国家机构,教会则是管理某一宗教信仰信徒的组织,两者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不过,建立一个世俗的国家并不容易,必须以坚定的立场去捍卫。其中一个原因是宗教课题经常会被有心的政界人士利用,作为获取政权的工具。马来西亚的伊斯兰党执意推动落实伊斯兰刑事法议程,试图在马来西亚建立神权国家,就是一个政教难分离的最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