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准确使用“部长”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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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新加坡一些由宗乡会馆、文化团体或同业组织所主办的宗乡、文化和联谊活动中,每当高级政务部长或政务部长级的主宾或受邀嘉宾莅临时,总会听到主办方以“部长”一词来称呼他们。当然,在活动现场布条上印着的主宾或受邀嘉宾头衔,依然是“高级政务部长”或“政务部长”,唯独主办方口头上喜欢称呼他们为“部长”。


我曾经向这些活动负责人探询,为什么明知道这些高级政务部长或政务部长不是部长,但仍在主观意愿上称他们为“部长”,所得到的答复是,可以显示大会对他们的尊重。换句话说,称呼高级政务部长或政务部长为“部长”,是尊重后者的一种体现。


我尝试向主办方解释,一个国家的“内阁成员”,原本是指该国的部长级及以上的官员,他们都是政府的核心领导团队成员,包括总理、副总理、部长、资政,至少是代部长或第二部长,尽管在新加坡,一些高级政务部长和政务部长也出席内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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