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通勤咨询小组最近提出建议,在人行道上行驶的个人代步工具车速限制,应从时速15公里降至10公里。有人认为,这有助于加强人行道上骑士和行人的安全;有骑士认为,时速进一步降低,会让使用代步工具的乐趣减少,因为速度太慢,就没必要使用代步工具了。


笔者认为,活跃通勤咨询小组在提出减速建议时,并没有清楚解释为何从时速15公里降至10公里会促进安全。其实,一个物体在不同行驶速度发生撞击时,会造成程度不一的破坏。比方说,我们知道车速90公里和60公里的汽车发生车祸,前者造成的破坏和伤亡远大于后者。个人代步工具的情况也是如此。


另一个问题是,即使公众知道较慢的速度能更利安全,但大多数人无法分辨15公里和10公里的速度。


笔者的脚踏车装有车速表,我尝试以时速10公里和15公里骑行后发现,这两种速度其实很难清楚辨别。而普通脚踏车多数没有安装车速表,骑士如何确定自己的速度?若不幸被执法人员逮到超速,骑士很可能也不清楚自己当时的速度。


因此,笔者认为,规定个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上限速10公里或15公里,其实如同虚设,除非所有代步工具都安装车速表。要骑士凭感觉控制自己在人行道上的速度是非常不实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