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以来,就已存在着一份可取得新加坡律师资格的受承认海外大学名单。这份名单可在法律专业(合格人士)条例(Legal Profession (Qualified Persons) Rules)中找到,律政部和新加坡法律教育学院(Singapore Institute of Legal Education)也将之上载到它们的网站上。
那些打算在海外大学攻读法律学位的人,如果他们想在本地取得律师资格,就得了解新加坡在这方面的规定。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他们不符合律师资格的要求,他们回国后仍然可以在本地当外国律师或法律顾问。
李女士建议我国承认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资格,并容许海外法律系毕业生无须接受任何考试或培训,便可取得本地的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