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了9月12日《联合早报·现在》刊登吴庆康的文章《自禁紫禁》后,深有感触。
那两个少年在鱼尾狮钓鱼被人拍摄短片放上网,事后被相关部门找到而接受辅导,这是应该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不知为何吴庆康就此为两个少年鸣冤?
我非常认同吴庆康所说的,难得有青少年能放下手机到户外活动,但那也要做对的事,而不是明知故犯。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维持社会治安,不能因为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罔顾法律。
新加坡是一个公正平等的国家,不论国人还是外国人都一视同仁,更何况年轻人是国家未来的主人翁,更应该培养他们拥有遵守法律的思想和观念,不能让不正当的行为逐渐膨胀。
青少年要找乐子,可以去爬山、打球、跑步、做义工等等,这都是有益身心的活动。
我很同情拍摄那段视频的人,他可能没想到会引起非议,被批评“好管闲事”。常看到电视新闻结束前会加上一句,“如有什么新闻线索,请拨打新闻热线”;报纸也鼓励读者提供独家新闻,并赠送礼券礼品给提供新闻线索者。如果社会少了这群“好管闲事”的人,新闻内容也许就不够精彩了,但无论什么新闻,应从不同角度而不是只从一个角度看待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