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支持检讨死刑

对于是否该彻底废除死刑,我们必须好好检讨及认真考虑。(档案照)
对于是否该彻底废除死刑,我们必须好好检讨及认真考虑。(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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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了瑞信德泰乐信律师事务所的探佳和廖玲铃在11月30日《联合早报·言论》发表的《对死刑的再省思》一文后,我也有些意见。

我个人不是很支持死刑。在我看来,死刑只适用于比较严重的罪行如谋杀,因为一条无辜的生命被白白地杀害了。在这种情况下,判杀人犯死刑可以还受害者家人一个公道,因为受害者亲属会强烈认可“一命偿一命”。

其他罪行如运毒、触犯军火法令等,并未严重到必须动用死刑,才能发挥阻吓的作用。有时候,那些运毒的跑腿并不知道自己被犯罪集团所利用。在这种情况下,要他们改过自新、洗心革面,判他们坐牢会比较好。如果强制性判死刑,他们就连重新做人的机会也没有。这对他们来说并不公平。

死刑是一种很严重及残酷的刑罚,一旦行刑就不可逆转,所以要经常复核死刑的可行性。据报章报道,中国吉林省男子金哲宏23年前被控故意杀人罪成,其后多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囚禁至今。11月30日,该案再审,吉林法院认为他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无罪释放。试想想,如果他真的在23年前被行刑,现在才发现是冤假错案,一条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被送走了,现在无论做什么也于事无补,无法补偿。就算政府愿意赔偿他的家人,他们也肯定不会接受,因为人的生命就只有这么一次,不是用金钱可以换回来的。

因此,对于是否该彻底废除死刑,我们必须好好检讨及认真考虑。死刑不应该适用于所有重罪,而应该保留给最严重的罪行如谋杀。因此,我们有必要修订对死刑的使用,让它只适用于最令人发指的罪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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