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答复:建屋局并没拒绝改变组屋拥有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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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3月11日刊登的蔡费迪读者投函《为什么儿子不能成为组屋联名屋主?》:

蔡先生声称,建屋发展局拒绝他的家人的要求,不让他成为母亲组屋的联名屋主。我们在此澄清,这并非事实。

蔡先生和他的母亲在1987年以联名方式买下一间组屋。结婚后,蔡先生在1992年放弃了组屋的权益,让他的母亲成为唯一的屋主。

2019年2月28日,蔡先生和他的母亲到蔡厝港分局询问将蔡先生列为组屋联名屋主的事宜。负责接待他们的分局职员向他们解释了允许改变组屋拥有权的条件,并在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后告诉他们,蔡先生可以成为联名屋主。他们也被告知,在申请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

2019年3月12日,蔡先生的母亲提出改变组屋拥有权的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我们正在处理有关申请,一旦有结果就会通知申请者。

(作者是建屋发展局处长(分局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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