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人都为自己或家人购买医药保险,目的不外是减轻以后看病住院的医药负担。
买了医药保险,生病动手术住院,可以选择住B1或A级病房,一切医疗和住院开销都可以用医药保险支付。
有些病痛,虽然手术后康复出院,但每隔一年半载还要去医院的专科部门复诊拿药。目前的公共医药援助津贴条例是,一旦住进没有津贴的病房如A级病房,往后复诊时就不能享有医药援助津贴,即使持有建国一代卡或社保援助计划(CHAS)卡。
一次复诊看医生没有津贴援助不是问题,但长期看医生拿药和护理都没有津贴回扣,那便是沉重的负担。
生病住院与门诊看医生应该是两码子事,尤其是那些不懂津贴条例或买医药保险,且持有建国一代卡或CHAS卡的国人。有些人为了尽孝道或方便照顾父母,而安排父母住进没有津贴的病房,康复后到专科门诊看医生,却导致他们受到没有津贴的变相处罚,这是何其冤枉?
因此,政府应关注那些住过B1或A级病房的国人,让他们在复诊或门诊看医生时都能享有津贴回扣,以减轻他们的医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