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国大偷拍事件反思

这起偷拍事件发生在国大尤索夫宿舍(Eusoff Hall)。(档案照片)
这起偷拍事件发生在国大尤索夫宿舍(Eusoff Hall)。(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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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宿舍有一个男学生在女生厕所偷拍在冲凉的女同学。男学生被抓后,警方向他发出严厉警告,国大则让他写了道歉信,并停了他一个学期的课。

我是国大的学生,也很关注这起事件。考虑到这名男学生不容忽视的错误行为,以及他对受害者造成的巨大精神创伤,国大和警方的处罚显然都过于宽容。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509条,犯下侮辱女性贞节之罪的人可被监禁长达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无论是警方还是校方对他的处置,都没有反映出其罪行的严重性。

此外,国大的校规和学生行为准则用词笼统,模糊不清,没有明确表明学校对不当性行为(sexual misconduct)所持的立场。国大校规说明,不当性行为、种族或宗教歧视或对大学任何职员或学生的任何骚扰行为,学校可能会对犯规者作出惩治。国大学生行为准则建议学生“应该避免”对任何大学职员或学生做出不当性行为。

校方不成比例的过轻处置,加上不够严厉的纪律惩处,似乎表达出对不当性行为问题模糊不清的态度。我并不是坚持肇事者一定要被监禁,但是国大应该以强而有力的言语清楚表示,校方绝对不容忍不当性行为,而且一定会严厉处置。

国大的荣誉不只在于它的学术成绩,也在于它如何正义和透明地处理棘手的问题。身为校园群体的一分子,我关心这个群体,也希望学生职员都可以安心,知道校方会保护他们,在他们遭受极深的委屈时会支持他们。

因此,我诚心请求校方重审原有的纪律惩处框架,并考虑对做出不当性行为的任何人施以严厉处分,以表明对一切不当性行为的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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