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女士声称,在施工之前,建屋发展局人员并没有告诉她母亲关于修补她组屋单位内天花板石灰剥落的费用。我们要澄清的是,这并不属实。
2018年1月29日,在收到关于她母亲组屋的天花板石灰剥落的反馈后,建屋局与陆女士作出安排,于2018年2月1日上门检查。虽然屋主应负起组屋的保养责任,但建屋局还是愿意进行修补,并根据善意协助维修计划(Goodwill Repair Assistance Scheme),协助承担50%的费用。其余50%的修补费用由屋主支付。
在检查期间,我们已经通知陆女士的母亲,有关修补费用估计为80元。我们在一封志期2月8日的信件中列明修补的预估费用。修补工作于2018年2月12日完成,费用约为预估费用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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