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默许教师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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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教育的弊端之一就是默许教师兼职。对此,教育部的立场似乎是只要不影响教学工作,教师在课余时间可以兼职补习。


其实,教育部应该要求所有在职教师申报兼职详情,因为他们的兼职不一定是补习,也可能是保险或其他产品服务的推销工作。教育部也应该让全校知道某教师的兼职,以避免利益冲突。


我们不时听到教师投诉教学工作繁重,但的确有教师在校外从事补习工作。这不是很矛盾吗?从最近的部长谈话得知,在职教师每小时的补习费有150元之多。有初级学院理科教师接受报章采访时说,补习的月入高达8400元,比教师工资还高出约三成,而且这笔收入还不用缴纳所得税。这样的教师显然把学校的工作当成副业了。教育部似乎无意改变这样的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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