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振本地旅游业,政府将在来临的12月发放旅游消费券,18岁以上公民都可获得100元电子旅游消费券,参观国内的旅游景点、住宿酒店和参加导览团。
不过,总会有些年长者因为行动不便而不喜出游、对景点不感兴趣等,而不使用这些消费券。我有个想法,一是允许消费券转让给有兴趣的国人,二是让60岁以上年长人士,也能在邻里使用消费券,如购买粮食和日用品等,这对他们来说会更实际。
虽然消费券是针对振兴旅游业推行的,年长者不可能为了使用它,而特地去旅游景点吃一顿饭,或去酒店吃自助餐,消费券对他们只是中看不中用。让消费券持有人各取所需,或是个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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