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车须注册买保险不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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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龙总理夫人何晶在面簿发文,就管制脚踏车骑士的行为提出一系列建议,包括规定脚踏车必须注册及买第三方责任保险才可上路,须划分非公路、公路、人行道和快速公路,区分电动和非电动脚踏车。

这些建议看似简单,实行起来并不容易。对很多居民来说,脚踏车只是去邻近地区之用,如果要他们为脚踏车注册及买保险并不实际。对于租脚踏车的人又如何分类呢?

我认为,规定所有脚踏车必须注册和买第三方责任险是一个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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