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三:积金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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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就是政府为人民安排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劳动人民在到达退休年龄后有办法解决养老问题。新加坡有一种独具特色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其实就是一种强制性的长期储蓄,政府则能通过这一制度有效地调控消费基金,解决职工购买住房和退休后的养老安排。

香港的社会具有独特的“靠自己”文化,有积金制度吗?有的,一是强制性公积金,在2000年底实行,强制香港所有雇员成立投资基金,这样既可以促进香港的金融市场发展,又可以为员工积累退休之用的资金。强制性公积金要求雇主与雇员每个月工资的5%,开始时上限各1000港元,后来调整到上限各1500港元。另外一种是公司的积金制度,有法定的指引,但公司在落实时有些灵活性。

对于中产阶层来说,强制性公积金每月的3000港元;每年3万6000港元的储蓄可能少了一些,故公司的积金制度就变得很重要。举个例子,在我工作的机构,雇主每个月会帮我缴交薪酬的10%,不影响每月进入自己口袋的收入,其中1500港元为强制性公积金,其他为公司积金。另外为了鼓励员工,工龄达3∕6∕9∕12∕15年,自己若愿意供1%,公司会供以对等1%的额外公司积金,换句话说,如果工龄15年以上,自己供5%,则公司供15%,等于变相加薪5%,不过这5%并不是进入自己口袋,而是纳入公司积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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