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民连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涉嫌向立法会隐瞒曾接受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一笔25万港元款项,被廉政公署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起诉一案今天应讯。梁国雄表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香港廉政公署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落案起诉人称“长毛”的社会民主连线(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廉署表示,梁国雄涉嫌向立法会隐瞒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手上,接受一笔25万港元(4万3000新元)的款项。他获准保释,今早将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廉署昨日发出新闻稿时,梁国雄正在立法会大会上发言。他之后向记者表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又强调未决定是否参与9月立法会选举。多名泛民议员均表示相信梁国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