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交车纵火案 被告判死刑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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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在宁夏贺兰县的公交车(公共巴士)上纵火泄愤,造成18人死亡的工程承建商马永平,昨天在当地中级法院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永平当庭表示上诉。


中国新闻网报道,银川市检察院以马永平犯放火罪,向银川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永平因与他人就水暖工程款发生纠纷,意图在公交车上或其他公共场所纵火泄愤,制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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