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宣布停刊的杂志《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前天在村民的引导下,一边抓着灌木,一边攀爬崎岖山路,四小时后登上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太行山东麓狼牙山的小莲花峰。
中国国务院2014年认定“狼牙山五勇士”的跳崖处是在小莲花峰,而不是被写入小学课本、被拍成电影,以及被开发为旅游景区的狼牙山主峰棋盘坨。狼牙山有五陀三十六峰,其中包括据说有700多公尺高的小莲花峰。
洪振快昨天接受《联合早报》电访时说,他去小莲花峰,除了为诉讼案二审准备证据之外,更重要的是为了探求历史真相,判断现场实地勘察到的地理信息,与狼牙山战斗幸存者回忆中的地理信息是否一致。
他得出的结论是,狼牙山是喀斯特地貌(受到水侵蚀而成的石岩地貌),小莲花峰山势险峻,峭壁陡如刀削,无论是从山上跳下、坠下还是溜下,都不可能幸存。他认为这验证了他之前的怀疑——“狼牙山五壮士”中两名幸存者葛振林和宋学义不可能如官方所称,因跳崖方向有小树、灌木,在山腰被挂住获救。
洪振快在2013年写了两篇文章,质疑“狼牙山五壮士”官方说法的一些细节。葛振林、宋学义的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起诉洪振快侵害他们父亲的名誉权和荣誉权。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经一审审理,于今年6月27日宣判,洪振快不只侵害了葛振林、宋学义的个人名誉,还侵害了公共利益,判他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洪振快不服所判,提起上诉,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将于8月4日开庭审理。
此案围绕在1941年9月25日,中国八路军与日军在狼牙山上发生的一起战役。据同年11月的地方媒体报道,五名中国士兵英勇抗战,最终从棋盘坨跳崖自尽,其中三人马宝玉、胡德林、胡福才身亡,另两人葛振林、宋学义负伤幸存。
二战后一段时期,五人的事迹不怎么被提起,直到1958年电影《狼牙山五壮士》问世,他们才重新进入公众视野并获得普遍关注。1980年,他们的事迹被写入中国全国通用的小学课本。
一审判决书写道,事实是,狼牙山五壮士为掩护老百姓和主力部队转移,主动将日军引到狼牙山绝顶,最后弹尽毁枪,英勇跳崖。
洪振快参照了当年参战中国士兵的回忆以及日军的记载,认为以上“事实”存在几个疑点。
首先关于“从哪里跳崖”,官方的说法是棋盘坨,但洪振快考察资料后在2013年写道,跳崖处应该是小莲花峰。隔年,中国国务院认定跳崖处确实是小莲花峰。
另一个疑点是“怎么跳”。官方说法是五人都是纵身跳下的,但洪振快质疑从这么高处跳下不可能幸存。
当时参战的八路军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一团七连。洪振快指出,时任一团政委陈海涵的夫人陈逊(后任广州市委党校副校长)1995年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五壮士是“三跳两溜”,而1946年7月延安新华书店出版的一本图书,则说五人是“三跌二溜”。洪振快在文章中引用了幸存者葛振林的自述,他们不是跳下,而是“溜”、“滚”或“窜”。
他告诉本报:“即使他们是溜下,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抗日是民族大义,他们如果能不牺牲更好,可以继续抗日。”
判决书认为,洪振快的文章多出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和评价,通过强调与主要事实无关或者关联不大的细节,引导读者对“狼牙山五壮士”产生质疑,从而否定主要史实的真实性,并降低他们的英勇形象和精神价值。
法院认为,“狼牙山五壮士”及其事迹所凝聚的民族感情和历史记忆以及所展现的民族精神,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精神价值,也是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所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核。“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的损害,也是对中华民族的精神价值的损害。”
洪振快受访时说:“抗日是民族大义,也是反法西斯战争,是正义事业,所有参与抗日的人都值得我们敬仰。但是老百姓在崇拜英雄之前,应该知道真相,没有人希望被瞒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