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情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维权人士翟岩民判刑三年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 联合早报更新 / 更新 / 2016年8月3日 8:32 AM发布 / 发布 / 2016年8月3日 3:30 AM字体大小:小中大中国维权人士翟岩民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他当庭认罪,不上诉。自2015年7月9日至9月期间,中国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抓捕逾300位维权律师及人士,其中位于北京的锋锐律师事务所成为摧毁的重点。“709事件”发生后逾一年,案件昨天在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开审。除翟岩民外,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周世峰、地下教会长老胡石根和维权人士勾洪国本周均在天津受审。新华社在其官方微博称,翟、胡、周、勾的审判可能持续四天,每天开庭审判一人。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请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赞 邓小平之孙邓卓棣担任中信财务监事 AI热潮大赢家台积电业绩超预期 带动台湾科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