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任驻新加坡代表江春男上周二晚酒驾被逮,但台北地检署基于他是初犯,而且犯后态度良好的考量,予以他缓起诉处分,并需支付公库6万元(新台币,约2566新元)。综合台媒昨天报道,对于有立委质疑北检认为上述案件处分的时间太快、有特权,北检则回应说,全案依照正常程序处理。笔名“司马文武”的江春男,经常在平面媒体撰写专栏,也是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