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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明年中共十九大后 国家与地方将设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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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关人士指出,将监察部门从行政序列中提出与“一府两院”并列,不仅可以提升监察部门的权威和独立性,也从法理上划定监察部门的职责,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有利于从制度上遏制权力腐败。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宣布在北京、山西、浙江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引发舆论关注。有消息说,在北京等三地试点的基础上,明年秋天举行的中共十九大将建议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全国人大将对宪法和有关法律进行修改,并可能在2018年3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


北京有关人士指出,现有的监察主体主要由中共各级纪委和各级监察部门构成。其中,纪委主要负责监督党员干部,监察部门主要监督行政机构,而监察部门本身也属于行政序列。从实践上看,这两个监督主体没有涵盖所有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对人大、司法、国企以及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系统中非中共党员的监督,就可能存在盲区。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在法理上的权威也不够,应对反腐倡廉的严峻局面已显得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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