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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事故49责任人 被判刑一年到死缓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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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49名责任人被法院一审判刑,刑罚从一年有期徒刑到死缓不等。有中国官媒形容这是一次“顶格”重判,但一些遇难消防人员家属与网民就批评判刑过轻。


新华社前天报道指此次作出一审宣判的共有27件刑事案件,本周一(7日)起一连三天分别由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和九家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并于前天宣判。


其中,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被裁定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和行贿罪成,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罚款70万元(人民币,下同,14万5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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