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综合讯)在1995年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罪成被判处死刑的河北冶金机械厂工人聂树斌,终于沉冤得雪。
综合新华社和中新社的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昨天对聂树斌的再审案公开宣判,认定案件缺乏客观证据,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新京报》指出,原审判决被撤销后,当年作出死刑判决的河北省高级法院向聂树斌父母及亲属表达“诚挚的歉意”,并会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新华社指出,聂树斌的家人昨天获悉结果后放声大哭,聂父聂学生更激动地说,等了二十多年终于迎来迟到的正义。
涉及聂树斌的案件发生在1994年8月,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西玉米地里发现一具女尸。警方侦查后认定女子为聂树斌强奸杀害。石家庄市检察院随后以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起诉他。
1995年3月法院以这两项罪名判处其死刑,聂树斌不服上诉。同年4月25日,河北省高院决定维持杀人罪的定罪量刑,强奸罪量刑则减轻,但决定执行死刑。聂树斌两天后被执行死刑,时年21岁。
十年过去,警方抓获另一名系列杀人、强奸犯王书金,他招供的其中一起奸杀案,正是涉及聂树斌的案件,“一案两凶”顿时引起关注。
随后,聂树斌的家人向河北省高院和多个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4年,根据河北省高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此案。山东省高院认定,原审判决缺少能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重审此案。
对于改判聂树斌无罪,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这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充分彰显国家对人权司法保障的高度重视,也展示中共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实际成效。
但中国网民对最高法的说法并不卖帐,纷纷指出:“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当年的审判人员呢?为什么没有追责?”“冤案何止千千万,这只是冰山一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