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咏红:七警案与曾荫权的权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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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看记
香港“占中”清场时殴打示威者的七名警察被判入狱两年,香港前特首曾荫权因“行为失当”判监20个月。我不由得想到电影《蜘蛛侠》的经典名句:权力越大,责任越大(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


这是很简单、直白的道理。在香港,这句话体现到司法上,成了:权力越大,权力使用不当的刑罚越重。中国古人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香港这两个判例显示的是,警察与高官犯法比平常人罪更重。


2014年10月15日凌晨,香港“O记”总督察黃祖成,指挥来自三个不同警区的六名刑警,参与了举世瞩目的“占中”清场。黃祖成(49岁)是七人中最资深的,他所属的O记平日专门负责高层级黑帮罪案,属于刑侦警察中的精英,黄祖成本人据说是反黑老手,黑白两道平日见到他都毕恭毕敬;七人年龄最轻的是高级督察刘卓毅,才30岁,来自观塘区反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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