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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社部:辞职后三年内 官员下海不得受聘原管辖范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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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社部昨天宣布《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规定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聘任。


(北京综合讯)中国公务员接下来换工作时不得受聘于原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申请辞职时也要如实报告从业去向,以防止他们利用公职谋取私利。中国学者形容新规对公务员辞职行为上了“紧箍咒”。


综合新华社、路透社等昨天报道,中国人社部宣布,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规定各级机关中原系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的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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