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拟修法,加强管制前往中国大陆的退休、离职高阶官员及军事将领,以保障台湾安全、利益与尊严,违例者最重可被终身剥夺退休金或罚款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2万6000新元)。
行政院昨天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退离职人员前往大陆的许可管制年限、申报制度,以及活动性质增设更高的门槛。草案已送交立法院审议。
根据修正条例,退离职人员赴陆的管制期,将从原本“原则三年”,改为“最少三年”;这些人员所属的原服务机关原本有权增加或缩减管制期限,但新法通过后,管制期只能增,不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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