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区域法院昨天审理第三宗旺角骚乱案件,五名受审男子被控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花园街交界,同其他人参与暴动。被判无罪的是陈绍钧与孙君和,其余三人则被判暴动罪成。
(香港综合讯)两名在香港旺角骚乱中被控暴动罪的男子,昨天被香港法庭裁定无罪,成为首批该骚乱中涉暴动罪罪名不成立的被告。
综合明报新闻网、网媒“香港01”等报道,区域法院昨天审理第三宗旺角骚乱案件,五名受审男子分别是:18岁的运输工人杨子轩、20岁的运输工人罗浩彦、48岁的无业人士陈绍钧、27岁的旅行社职员孙君和,以及26岁的工人连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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