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热血公民”主席、立法会议员郑松泰(33岁)因倒插国旗被裁定“侮辱国旗”与“侮辱区旗”两项罪名成立,每项控罪罚款2500港元(434新元),共罚款5000港元。
本案昨日在香港东区法院裁决。据《明报》报道,裁判官在裁决时指,本案的争议在于条例中“玷污”一词的法律含义,以及倒插国旗是否为“玷污”的一种形式。
裁判官指,控罪中“玷污”的词义不限于实体接触式的侮辱行為,而郑泰松倒插国旗,在正常合理人士眼中,其行为已破坏了国旗区旗的尊严,构成“玷污”的控罪元素,裁定他两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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