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老虎伤人案 原告索赔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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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达岭老虎伤人导致一死一伤,昨日开庭,原告索赔218万元人民币(45万新元),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坚持无责,庭审结束后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综合《新京报》、澎湃新闻报道,原被告双方责任认定上有较大分歧。原告的代表律师白晓强表示,在两起案件的责任认定上,伤者赵某具有一定过错,需担负次要责任,但其母系出于救女心切,无过错,不应担责。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坚持园方无责的应诉主张,称已经履行了提示、告知、警示义务,“希望进行人道主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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