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项俊波受贿案昨天一审,项俊波被控受贿共计1942万余元(人民币,下同,406万新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据新华社报道,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昨天公开审理这起案件。
常州市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贷款发放、资质审批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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