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营经济税负过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明确提出允许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等26条具体措施,为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综合《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前日表示,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坚决不收“过头税”来完成指标,并落实减免税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企与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
通知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信用良好、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进一步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并积极推动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中。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字体大小:
针对民营经济税负过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明确提出允许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等26条具体措施,为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综合《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前日表示,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坚决不收“过头税”来完成指标,并落实减免税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企与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
通知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信用良好、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进一步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并积极推动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