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情

港府扩大打击层面 乡郊选举排除“港独”候选人

朱凯廸(举标语者)今年10月10日曾经趁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立法会发表讲话时,高声表达诉求。(法新社)
朱凯廸(举标语者)今年10月10日曾经趁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立法会发表讲话时,高声表达诉求。(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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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候选人须填妥提名表格及声明,声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舆论认为,此举显示当局的政治“红线”愈划愈红,参选入闸前先要过政治忠诚检查。

香港特区政府近来不断扩大打击“港独”的层面,包括询问有意参加明年乡郊代表选举的人士是否提倡或支持香港独立,以排除提倡“港独”或“自决”的人成为候选人。

将于明年1月份举行的香港乡郊代表选举,刚于日前结束报名。民政事务总署共收到1858份提名表格,当中包括立法会议员朱凯廸,他报名参选元岗新村居民代表。

不过,朱凯廸未签署确认书。选举主任日前去信要求朱凯廸阐释政治立场,是否提倡或支持“港独”是前途自决的选项。朱凯廸回复时未回应,反驳选举主任无权提出与确保提名有效无关的问题,查询要求也超出《乡郊代表选举条例》对参选人的要求,强调《基本法》104条所指的高级公职人员不包括乡郊代表。

数据显示,港府于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首次引入确认书要求候选人签署,确保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这次村选是港府首度引入确认书制度。根据要求,候选人必须填妥提名表格及声明,声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

身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昨天(11月29日)认为,虽然《基本法》104条有关就职宣誓的条文只涵盖主要官员及立法会议员等,并无涵盖乡郊代表,但根据有关条文及前年人大释法的立法精神及原意,对公职人员的要求,包括要求效忠《基本法》及一国两制,也与《立法会条例》《区议会条例》及《乡郊代表选举条例》一致。 梁美芬指出,在本次乡郊代表选举中,选举主任有权核实获提名人士是否效忠《基本法》,任何人倡议“港独”及“自决”,都不应是有效提名。“这次有关人士表明不支持港独,至于是否在说香港自决,就要由选举主任决定。”

打击面由“港独”扩至“自决”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杨健兴在网媒撰文指出,早前中国中央政府和港府以“港独”“自决”作政治审查,取消当选后被指宣誓无效议员及参选人士资格,先后取消了六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及参选立法会补选人士。现在连村代表选举也搞政治过关,政治“红线”愈划愈红,打击面由“港独”扩大至“自决”,由立法会至村代表选举及明年举行的区议会选举,参选入闸前先要过政治忠诚检查。

他说:“DQ(取消资格)成为民主派头上的一把刀,政治凌驾法律,言论自由空间正不断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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