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终院裁决“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不涵盖使用自己电脑 律政司紧急叫停同类案件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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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检控工作的香港律政司,昨天一连两起案件败诉。其中一起,终审法院五名法官就协和小学泄露试题案一致裁定,“不诚实取用电脑罪”中涉及的条文,不应涵盖使用自己电脑的行为。


这次裁决让律政司近年多次引用的“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武功被废”,失去检控多种犯罪行为的“万能key”作用,须紧急叫停同类案件的检控,包括至少15起已提堂或罪成候判的案件,而且还可能引起一轮上诉或要求重审的司法程序。


“不诚实取用电脑罪”的原意是针对电脑黑客侵入别人电脑盗取资料的罪行而设立的,但律政司过去多次引用这项罪名检控任何使用电脑或手机犯案者,最普遍的情况为“用手机偷拍裙底”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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