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人间:中国全国人大 8·31决定五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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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中国全国人大有关香港普选问题的8·31决定发布五周年。香港民阵日前申请在今天举行游行,遭到香港警方反对。但舆论普遍认为今天的香港不会平静。


香港特首选举和立法会选举应该如何进行,历来是北京与香港泛民反对派争执的焦点之一。反对派认为,特首应该由公民提名、一人一票选举产生,实现真正的普选;官方则坚持香港政制发展必须循序渐进,特首候选人必须爱国爱港,必须先由香港各界代表组成的选举委员提名并投票通过,再交由香港选民普选产生。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决定明确: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普选时须组成一个1200人、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由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香港选民从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一名行政长官人选;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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