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篮球联赛传奇球星乔丹和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八年的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乔丹体育终审败诉,部分商品上的商标和图形被撤。
乔丹(Michael Jordan)2012年10月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注册商标。该委员会裁定维持乔丹体育的商标注册后,乔丹提出诉讼并两次上诉。这场官司可称为“民告官”,因为被告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如今中国最高法推翻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认为两次审判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综合中新社、澎湃和路透社报道,最高法终审裁定撤销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乔丹”字眼和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