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两名检验员因拒绝加班,导致公司违约,被法院以公司遇到紧急任务员工不可拒绝加班为由,判赔1万8000元(人民币,下同,3603新元),引发网民热议。
据荔枝新闻报道,王某和李某是扬州某公司的检验员,在2018年5月被要求加班完成产品检验,否则公司将违约,需要支付高额赔偿。不过,两人拒绝加班,导致公司不得不向客户支付12万元的违约金。随后,公司将王某和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这笔损失。
扬州市邗江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翟森斌指出,两人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为了逼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在明知道公司的这批货必须由他们检验后方能够出厂,在公司要求其加班完成出厂检验任务的情况下,仍旧拒绝加班。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