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田北辰否认在中国全国人大会议对制订“港版国安法”决定的表决中投下反对票。
全国人大是在周四(28日)以2878票赞成、一票反对、六票弃权,通过制订港区国安法的《决定》草案。虽然是高票通过,但在中央的强大意志下,还有七人对港版国安法表达内心的保留态度,仍属小小的意外。
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采用的是匿名投票,不过,田北辰早前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透露,在港版国安法草案内容修改新增讨论小组讨论中,他曾表示反对将草案内容中提及的违法“行为”字眼改成“行为和活动”,认为针对“行为”的规范较适合香港,已向大会表达个人意见,并已记录在案。田北辰指出,有时一个活动会有许多意料之外的发展,有些市民参加合法游行,但旁边如果有人突然做出危害国家行为,可能被牵连,很不公道。